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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郑州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组建。
1986年,全市参保用人单位1522户,职工38.8万人;全市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 76.22万元,其中,市本级征缴失业保险费64.22万元。
1998年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与郑州市工商银行达成联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协议,使失业人员到郑州市工商银行任意一个储蓄所都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实现了失业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
1999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000年5月位于陇海路387号的失业保险服务大厅投入使用。保险服务办事大厅设有6个服务窗口(即:失业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接收、失业人员转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指导、失业保险政策咨询、医疗生育补贴核定代办退休等窗口)。
2002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2003年1月1日市本级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个人缴费记录正式运行。查询者只要在失业保险服务大厅的触摸屏上按照要求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就能查到个人的缴费情况。
2005年5月1日我市颁布施行《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
2006年5月26日,郑州市失业保险制度建立20周年暨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揭牌仪式举行。郑州市失业保险制度建立20周年、《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周同步启动。
2007年市本级出台规范的《郑州市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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